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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农民不得不借贷交租,形成“借粮种田、种完再借”的恶性循环。最终落到“卖儿卖女、卖地卖命”的绝路。
仓储、运输、虫鼠霉烂,损耗巨大。即便种出来了,也不意味着吃得到。古代没有良好的仓储系统,很多地方粮食入仓后霉烂、被鼠咬、虫蛀的比比皆是。明代《农政全书》中记载,“县仓十斗入,能存五斗者善矣。”
更别提长距离运输,漕运迟缓、舟车倾覆、贪污盘剥、仓差盗卖,最终到灾民口中的救济粮,十有八九早已不剩。
所以,哪怕国家下诏“赈济十万石”,真正送到灾区百姓手里的,也许只剩万把斤。别说救命了,连象征性“每人一碗粥”都难实现。
“国有常平仓”“太仓储粟三十年”,这些在正史中是理想状态。现实里,很多地方的“义仓”“社仓”账上有粮,仓中空空。贪官污吏层层挪用,把救命粮变成了宴饮和折银。
到了出事时,才发现粮仓空了,只能再向百姓征、向商人借、向富户摊派——但这些人也往往因灾难自顾不暇,赈灾沦为空谈。
清道光年间一次蝗灾,山东饿死百万人,地方大员报称“赈粟三百万斤”,事后查证真正发出不足十万斤。饿殍遍地,朝廷却还在讨论“应否设立捐粮义市”。
战乱不一定死人,饿才是真的大杀器。翻看历史你会发现,一个朝代“战死”多少人,往往难以统计,但“饿死”数据却触目惊心。
东汉末年黄巾起义前后的饥荒,据《后汉书》记载,“人相食者数郡,童子价减于犬”。唐代安史之乱后,“饿死于道者十不存一”。明末李自成破城前,京师城内已有“每日百尸露街头”。
太平天国之乱中,真正战死的不如饥饿病死的一半;而清末民初,四川大旱、山东蝗灾、陕西歉收,动辄百万人口因饥饿死去,远远超过当时的兵祸杀伤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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