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焰频将设立“焰义双纪试点区域”三处,分别位于天竺、焰海与大食边陲;
二、试点区域内,除继续保留现有焰频纪年结构外,将允许梦主根据梦象周期,设立“映感纪段”;
三、映感纪段不与桥义纪年冲突,其记录方式将依据梦象复焰频率、图焰传感轨迹为准,不设固定年值;
四、所有“图忆纪段”需由焰频图志署收录,建立“梦象并纪帛册”,但不直接进入主史;
五、试点期三年,期满后评估是否列入制度纪元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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帛议之上,桥义派虽仍反对,但在未有明确制度威胁的前提下,多数选择观望。
斐如意最后说:
“制度,不是为了禁梦而生,而是为焰而设。我们若连焰之所起都不肯承认,那焰频所纪,还有何义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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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席表决后,《焰义双纪·制度试行章》以五对二的多数通过,正式落帛为令。
这一刻,焰梦文明的纪年方式,第一次出现“并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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散席后,沈茉凌一人站于帛厅窗前,望见七域焰塔之间,一道淡灰焰光自南方映起,仿若焰骨之影。
她低声自语:
“若心能忆焰,则年可不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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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心纪元·次年·二月十三,焰频制度塔下,第一道“梦象纪段试点之令”由图志署向三地发出。帛令不载义桥编号,仅附制度试行编号:映纪·壹号。
三处试点地各具焰梦历史分支。
其一,为焰海之“曲帛岛”——曾是焰骨图最早发现地之一,如今是志者自由聚居区,桥义结构松散,梦象构图频繁。
其二,天竺之“听焰庙”——庙内焰壁留有早期非义图残片,焰感者在此梦象频率最高,历来被称为“象息之地”。
其三,大食边陲之“焰根谷”——谷内存古桥残迹与早期焰语图刻,被认为是桥义图系与焰骨图构的天然交界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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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茉凌并未参与文件起草,却主动请缨前往“听焰庙”进行观察与协助。
她称此行非为推行制度,而是“听焰识年”。
她将自己称作“映焰见证者”,而非官派制度执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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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听焰庙”并不宏伟,寺墙略倾,地面由旧焰石铺成,中心一帛炉长年不熄。焰非火色,微青而带灰光。
她初至时,庙中五十余名梦主正在自焰绘图。
不同于标准义桥图谱,这些梦主多以记忆所涌之象为主轴,用焰笔描出图线,却并不追求图义通达,甚至不交谈,只在焰起处各自沉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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