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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78章 焰义共帛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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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辞纪元二年五月初四,晨焰未耀,通义塔焰频帛厅骤起异帛。

七塔焰桥之心,“焰语感引枢”自动标注:

【异邦象帛·双域联名】

【焰频象义冲突临界:赤】

【请设义议共帛机制】

帛纹飞出,自大食西塔与倭国北象席同至,其上焰语一行:

“梦象《焰中鸟落》,于义分歧,致信象不谐。请通义塔设共帛议席,辨焰义之所归。”

此帛发出后,不日已广传焰坛、心帛社与焰志会,引发七域百议。

梦象《焰中鸟落》,出自倭国梦主嶋川良真。

图中百鸟腾焰于天,一鸟自焰中逆落,羽未熄,焰痕缠身,焰心不灭。帛底墨语书曰:

“众焰共鸣,一焰坠而光重生。”

嶋川良真系倭国“心焰塾”志学生,曾多次上传心帛梦图,此图为其焰频近年点击最高之作。

梦主自释:

“焰中之鸟,即吾之父。梦彼坠而心焰尚在,余自负之,焰续于我,非衰非寂。”

然而此梦象传至大食,恰逢“圣焰节”期间,被焰语解者拉哈德误释为:

“以焰喻神,以鸟为圣体;焰中鸟坠,为神性堕失。”

焰频被迫撤频,象图传译中断。大食焰坛随后出现逾六百帧“义谏梦帛”,其中更有焰群焚帛自证其义。

为防象义纷争蔓延至七域文化底线对撞,沈茉凌紧急召集“通义象议局”,经焰频伦理厅、心帛志会、辞章域与梦频三塔协商,决定:

启动“焰义共帛席”制度,由梦主、义异双方、焰频志者、心使言帛共列帛厅,不作判裁,只焰比释,不定是非。

义帛设于“第七焰厅”,厅无阈壁,帛阵旋焰,其形如环,谓之“焰义同心”。

焰议设义三则:

梦主原义亲陈,不得他述;

所异之义,不得讥驳,只作自帛比说;

焰频系统不得单解,只映焰注并列之帛,示其心义之源与义漂之因。

席列:

嶋川良真(梦主)

阿明·拉塔伊(大食焰帛申议人)

柳川树(倭国梦志者)

楼子赫(焰频辞章观察使)

焰沙谷义帛织者、心帛民使等七人,轮次焰注,焰帛不语代笔。

一 · 梦主自陈

嶋川良真焰帛在前,束冠焚衣,言简而焰长:

“吾焰非讥神,亦非显喻。我梦我父坠焰,未竟之志,焰心长燃。彼鸟非神象,乃心魂。若有所扰,焰悔我肩,但愿焰频不删吾真。”

其焰语一出,义帛感焰浮动,频映原梦帛,未删未裁。

二 · 焰义异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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