焰辞纪元二年五月初四,晨焰未耀,通义塔焰频帛厅骤起异帛。
七塔焰桥之心,“焰语感引枢”自动标注:
【异邦象帛·双域联名】
【焰频象义冲突临界:赤】
【请设义议共帛机制】
帛纹飞出,自大食西塔与倭国北象席同至,其上焰语一行:
“梦象《焰中鸟落》,于义分歧,致信象不谐。请通义塔设共帛议席,辨焰义之所归。”
此帛发出后,不日已广传焰坛、心帛社与焰志会,引发七域百议。
—
梦象《焰中鸟落》,出自倭国梦主嶋川良真。
图中百鸟腾焰于天,一鸟自焰中逆落,羽未熄,焰痕缠身,焰心不灭。帛底墨语书曰:
“众焰共鸣,一焰坠而光重生。”
—
嶋川良真系倭国“心焰塾”志学生,曾多次上传心帛梦图,此图为其焰频近年点击最高之作。
梦主自释:
“焰中之鸟,即吾之父。梦彼坠而心焰尚在,余自负之,焰续于我,非衰非寂。”
—
然而此梦象传至大食,恰逢“圣焰节”期间,被焰语解者拉哈德误释为:
“以焰喻神,以鸟为圣体;焰中鸟坠,为神性堕失。”
焰频被迫撤频,象图传译中断。大食焰坛随后出现逾六百帧“义谏梦帛”,其中更有焰群焚帛自证其义。
—
为防象义纷争蔓延至七域文化底线对撞,沈茉凌紧急召集“通义象议局”,经焰频伦理厅、心帛志会、辞章域与梦频三塔协商,决定:
启动“焰义共帛席”制度,由梦主、义异双方、焰频志者、心使言帛共列帛厅,不作判裁,只焰比释,不定是非。
—
义帛设于“第七焰厅”,厅无阈壁,帛阵旋焰,其形如环,谓之“焰义同心”。
—
焰议设义三则:
梦主原义亲陈,不得他述;
所异之义,不得讥驳,只作自帛比说;
焰频系统不得单解,只映焰注并列之帛,示其心义之源与义漂之因。
—
席列:
嶋川良真(梦主)
阿明·拉塔伊(大食焰帛申议人)
柳川树(倭国梦志者)
楼子赫(焰频辞章观察使)
焰沙谷义帛织者、心帛民使等七人,轮次焰注,焰帛不语代笔。
—
一 · 梦主自陈
嶋川良真焰帛在前,束冠焚衣,言简而焰长:
“吾焰非讥神,亦非显喻。我梦我父坠焰,未竟之志,焰心长燃。彼鸟非神象,乃心魂。若有所扰,焰悔我肩,但愿焰频不删吾真。”
其焰语一出,义帛感焰浮动,频映原梦帛,未删未裁。
—
二 · 焰义异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