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超点点脑袋。
他们都看过了,死者遇害前夕,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么熟人,主动向内走去,随后遇害,又逃出巷子,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。
“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?”
徐良反问。
“不严重。”王超摇摇头。
“凶手呢?”徐良又问。
王超看了看不远处,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。
“挺严重的。”他老实回答。
“你看,问题这不就解开了?”
徐良笑了笑。
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,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,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!
除非对方是精神病。
收起思绪。
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:
“所以,凶手之所以恨死者,是因为双方矛盾中,他处于受害者一方!”
“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,即,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,也正是这好处,驱使他加害他人!”
“也就是俗称的动机。”
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,你会产生情绪。
但,即便是唐氏儿,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!
人做事,都要有理由的!
你喝水是渴了,吃饭是饿了,睡觉是困了。
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,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。
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!
只是...理由是什么?
“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,无非两种理由。”
“一,情绪,二,利益!”
徐良直言道,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。
意思很好理解。
以两种案件所代表。
所谓情绪,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,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?不,理由是有的,是所谓情绪!
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,获取情绪上的愉悦!
这便是动机,也是霸凌理由!
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,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,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!
至于第二种,‘利益’就更好解释了。
如抢银行,又或是因财谋杀,这便是利益导致。
当然,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。
而将线索全都整合......
陈长春突然发现...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,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!
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。
“我明白!”
“这个我真明白,早说是杀人拿钱嘛,怎么还绕那么一大圈!”
王超眼前一亮,他兴奋开口。
叽里咕噜说了半天,终于听懂一句话了!
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,他再次小声尴尬道:
“别在意,他是傻的。”
“理解。”
徐良点点头。
“胡说,我很聪明的!”
王超大怒,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。
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,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!
陈长春却更加羞愧。
他瞪了王超一眼,这才回归正事。
“可...还是不好查啊。”
陈长春迟疑着。
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。
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,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。
可难度终究极大,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。
“不,很好查。”
徐良看了眼时间,发觉还没到钟,便继续开口解释。
“从刚才的推论来看,本案属于什么性质?”
“长时间的情绪递增,所导致的激情杀人!”
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。
“是的,长时间的情绪递增!”徐良点头。
长时间的情绪递增,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。
但......
说法在哪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