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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章 采矿不是平民能染指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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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任何时代,包括现在,矿物资源都不是普通老百姓可以随便介入的。光是有钱还不行,没有一定的关系,不仅赔钱,甚至可能吃上官司,给你按个偷盗国有资产的罪名。

在某些穿越小说中,主角穿越之后靠一锄头刨出银矿、铜矿、铁矿,不仅发财、招兵买马,甚至还能“凭矿养国”。这听起来确实热血澎湃,但历史现实会当头一棒:

在绝大多数朝代,采矿是国有权力,民间擅采者不是罚款、不是封矿,而是杀头。

别幻想靠“私采暴富”。在真实历史中:官府视矿产为命脉资源;民采即为盗矿,等同谋反;管矿官员贪腐成风,穷矿工活不长;官商联合垄断,普通百姓连靠近都难。

从汉到清,采矿从来不是“谁发现谁挖”。

我们先看法理。

从秦汉开始,历代王朝都把金属矿产、盐井等视为国家命脉,列为“禁采”资源。《汉律》规定:“私冶者死。”不止私铸钱犯法,连冶铁都可能要命;唐代规定:“铜铁皆官物,私铸者斩”;宋代虽曾一度松动,但依旧需经官批、纳税、有籍;明代朱元璋收紧政策,采矿几近禁绝;清代康熙以后虽“官督民采”,但矿权、经营全属特许,未批即为“矿匪”;“盗矿”、“私冶”、“私卖金银铜铁”都属于重罪。

所以你穿越之后,看到山上有矿,挖一铲子都算造反的苗头,别说开矿发财了,命都保不住。

金银铜铁锡汞——哪种不是国家命根子?

在古代,五金六矿几乎都有特殊用途,被国家紧盯不放:

金银:铸币、赏赐、军费、皇家内帑;

铜铁:兵器、钱币、农具、建筑;

锡铅:合金、铸印、器皿;

汞(朱砂):炼丹、医药、工业用途;

硝石硫磺:火药原料,关系军事安全;

因此,从军事、财政、社会稳定的角度,国家绝不会放任你私人挖矿。只要发现你“未经允许挖到金属”,立刻归国所有,还要追责“私占国资”。

你敢藏一块金锭?一查来源,罪加三等。

古代矿山不是“无主之地”,凡是有资源的地方:不是归皇家内库直辖;就是由地方州县“设矿监”封山;更有甚者由“官商联合”经营,矿区如同封闭军营;周边村落往往设岗亭、屯兵看守,防民靠近;非本地户籍者进入矿区,视作奸细、盗民、间谍处理;穿越者想混入?没“矿票”、没“乡引”、没“保结”,第一天就被拉去当“盲工”,不是掉井就是送命。

有些人说:“不是还有‘官督民采’制度吗?”

是的,但“官督民采”的本质并非鼓励民间自由开矿,而是——官方控制产量、买断销售、定价回收;民间承担苦工与风险,但利润全归官商;矿工待遇极低、工时极长、死亡率极高;逃矿者通缉、窝藏者治罪、隐瞒产量重罚;工头、矿监、地方武装勾结,“挖出的是矿,榨出的是命”;

穿越者若真带人去挖,最多做个“盲井头目”,等着被地方官联手抄家。

矿监、矿差、矿税三座大山,一层比一层黑。

古代采矿的整个链条,是一个系统性敛财网络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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