屠方的双手粗糙而有力,掌心布满老茧,手指关节粗大,指甲修剪得短而锋利,指尖常年沾着淡淡的铁锈色,不知是沾染了多少鲜血。
他的靴底镶嵌着铁刺,行走在冰雪之上如履平地,每一步都能在雪地上留下深深的印记,仿佛要将大地都踩在脚下。
整体而言,屠方的外貌宛如从地狱走出的修罗,浑身散发着血腥与冷酷的气息,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他的狠辣与强悍,让人见之便心生畏惧。
屠方的攻城履历里,最“轻松”的一战是夜城之役。这座原本地处商道要冲的小城,因城主贪生怕死,城墙年久失修,连垛口都长满了荒草。
屠方率军抵达时,城头守军还在啃窝头,看见紫霄贼的狼首旗就扔了兵器往城里跑。他骑着战马踏过吊桥,刀环都没来得及响一声,就踩着满地弃甲进了城。
说是攻城,实则更像一场屠杀。夜城的富户们来不及转移财宝,被堵在钱庄里哀嚎。
屠方斜倚在钱庄门口的石狮子旁,看着手下将金锭装进麻袋,忽然瞥见柜台后缩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,腰间挂着个银铃铛。
他招手让少年过来,九环刀磕在石阶上:“怕?”少年摇头,却止不住浑身发抖。屠方突然笑了,挥刀斩断少年的腰带,银铃滚落在地:“拿去换条命。”
少年捡起铃铛狂奔时,他盯着对方背影,想起自己八岁那年扔掉的半块饼——同样是为了活,有人捡铃铛,有人啃血饼。
比起攻城,他更擅长屠镇。在北境的“三阳镇”,他用了三天时间将镇子变成废墟。镇民躲进地窖,他就下令往通气孔灌烟;有人扮成尸体装死,他就让士兵用刀尖挨个戳查。
当最后一个反抗者的喉咙被割开,他站在镇口的老槐树下,看着浓烟中扑腾的寒鸦,忽然觉得杀戮就像割麦子——割完一茬,总有新的长出来。
屠方记得最清楚的是“槐花镇”。镇里的百姓用槐花蜜诱骗紫霄贼士兵,他却在蜜水里尝出了泻药的苦味。
当晚,当三百名士兵腹痛如绞时,他带着亲卫摸进镇公所,看见镇长正往地道里塞粮袋。九环刀穿透对方肩胛骨的瞬间,镇长哭着喊:“我有女儿,才十三岁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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