焰频轨迹对比图昭然,厅中鸦雀无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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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义监察官曹章言:
“此改非误,此乃篡。”
焰语局副典戚言临点头,举例:
“心哀焰之图,本有助焰童入议堂以述其梦;改后则为喜图,致童被弃,不录、不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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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归宁在厅中自陈:
“我不是官,我是录者。我见那一个个孩子的焰,被抹去、被指责、被替换。有人说那不配典,有人说那梦太杂。我不懂律,但我知,那不是他们的焰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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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听庭内,辞律署代表质疑:
“焰可动心,但不能妄信梦;梦既不可控,如何入法?若不整理,岂非人人都可持梦图上堂?”
沈茉凌答:
“若怕混乱就夺语,那还要梦做什么?要焰做什么?”
焰镜石此刻微热,其中心浮现一图,非人为显,却自频而起。
图中显一童背影,其焰心如灯,点于灰暗堂前,无语,却温。
斐如意望图低语:
“焰不需要太多声,它只要被看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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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终,焰听庭裁定如下:
本案改焰行为属实,判为“篡焰夺权”一级违法;
凡焰录者不得未经原梦主或监护之同意擅改焰图;
焰图若为记录档案,可入典;若用于荐言、荐职、荐学,须焰频留底比对三年;
通义档案署撤销五十三幅改焰图记录,重录焰本;
徐归宁不入刑,以揭弊、护焰之行列入“焰正档”,册名“图语存义者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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庭后,塔心焰语墙新增图一幅:
图中众童列队,不语,仅持帛图站于夜下,塔中焰纹自其脚底铺向天顶,如辞河流动,温频不止。
帛题其下:
“图之不假,方可生焰;焰之不篡,方可生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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焰辞纪元三年二月初二,“图伪案”已定,塔内各局忙于重录、清档、回信梦主,然最棘手的问题才刚显出:
焰图是否仍可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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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安西坊“焰童馆”外,一日之内撤回三十余份梦焰帛,家长留书言:“恐其梦被改,愿等明法后再绘。”
东市“帛灯坊”销量骤降,坊主独坐帛帘后,连夜熄了听灯。梦语师长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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