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(免注册),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,请耐心等待,并刷新页面。
青山县的街头,阳光洒在新挂起的"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"牌匾上。渠成顺站在门口,看着身边忙前忙后的团队成员,心中满是感慨。这个法律服务中心,是他多年来的心愿,如今终于落地生根。
这时,法务助理张彩娇急匆匆跑进来:"主任,有人来咨询!"
来访的正是张赫连。他满脸愁容,将在"悦食轩"的遭遇娓娓道来。"他们就是霸王条款,我花了钱,连带瓶酒的权利都没有!"
渠成顺仔细听着,不时在本子上记录。"别着急,我们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。张彩娇,你先带张赫连先生做个详细登记。"
戴世龙主动请缨:"这种消费纠纷我处理过不少,我来跟进这个案子。"
周万全开始查阅相关法律条文:"根据《民法典》第496条,这明显属于格式条款......"
方梅也来了兴趣:"这个案例很有典型意义,我想做个系列报道,让更多人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。"
在团队的安抚下,张赫连渐渐平静下来。"有你们帮忙,我就放心了。"
戴世龙带着张赫连来到"悦食轩"。饭店负责人王经理态度强硬:"这是行业规矩,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。"
"王经理,这不是规矩,而是霸王条款。"戴世龙耐心解释,"根据法律规定......"
但王经理根本听不进去:"少拿法律吓唬我,有本事你们去告!"
调解陷入僵局。回到服务中心,团队立刻开会讨论对策。周万全提出:"我们得收集更多证据,包括其他消费者的类似遭遇。"
张彩娇主动承担了这项工作。她通过网络平台和消费者协会,很快收集到不少案例。方梅也在报纸上发表了第一篇报道,引起社会广泛关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