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每次大家换号时,会群发个消息外。在彼此的世界里,再没了任何痕迹。
剩下的,也只是回忆里的些许涟漪。
我想了有几分钟,回复道:“嗯,早就回家了,连家长都见过了。”
原本我心里想说的话是:“不止带回家了,老早我还帮她实现了那个少女的‘梦想’呢!该说不说,你真的错过了一个极品!”
可毕竟那时的我,确实有了要娶姗姗的念头。
自然开不了口,去将自己的“妻子”,形容的如此不堪。
又过了有十分钟吧,丁祥回道:“我还是输了!没沉住气!”
原来,他真的从来就没有把我当成过兄弟。
在他的心里,我一直都是他的“对手”。
可惜,他早已没了再和我作对的资格。
我释然一笑,将手机揣进了兜里,走到姗姗的身边,揽过她的肩膀,笑问道:“一会儿想吃啥媳妇?我请!”
在前男友的朋友堆里待着,她也早就感受到了气氛的“异样”。
略带感激地看了我一眼,原本的尴尬神色,亦是减缓了许多。
顺势贴靠在我的身边,用一个完全没必要的“大音量”,在我耳边“喊”道:“吃烧烤吧!我想念鹤岗的烤串了!”
那天晚上,我喝了许多的酒。
床上的状态,难免发挥的不是很好。
通常情况下,总是被我“征服”得死去活来的姗姗,突然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,和我开了这样一个玩笑:“我还没有啥感觉呢,你咋就结束了呢?”
顿了顿,又佯装认真道:“这也不是你平时的作风呀!哼哼!我跟你说,要是结婚后你真变成这样了,我就跟你离婚!”
我咂了咂舌。
突然感觉,她有些陌生。
其实我俩之间,确实陌生。
恋爱的过程里,每年寒暑假都坚持见面的执念,说穿了,也不过只是为了释放。
每次一个月的相聚里,亦不过是从一张床,再“滚”到另一张床的过程。
只有先满足了生理的需要,精神建设才会有坚实的基础。
所以一个成年的男人身边,总是需要一个女人的作伴。
别误会,我说的需要,指的是食物、水、还有空气。
当然,你们也可以尽情去误会。
因为我严重怀疑,自己就是为了你们以为的需要,才会在与她分别两地的时候,一边朝三暮四的同时,一边又极力维持着我俩的关系。
为的,就是在每一个被“放出来”的时刻,可以不用浪费时间寻找。
只需要一张机票,再经过七八个小时的忍耐,便可以享受到期待中的“炮火连天”。
二十啷当岁,正是一个无法分清“爱”与“性”的年纪。
我只知道,每次“兴致勃勃”后,都是“索然无味”。
《世界末日》下,很快便等来了小狼的留言。
“你突然说这些…….
别感情用事了...最近受啥刺激了??冲动是魔鬼啊,一定要平静,先把这日志删了吧~我当没看见”
这是她留言的原文。
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会差的原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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