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但我也不光是陛下的孙子,我曾经到过上郡的战场,跟秦军一起同匈奴人打过仗,你看到的那些装备特殊的秦军,名字叫无衣军,是我练出来的一支新军,他们当中有三百人,是跟着我一起活着回来的弟兄。”
杨喜闻言瞪大了眼睛,他本以为嬴佑这个军中的官职更多是因为他是嬴政的孙子,可他在嬴佑开口之前,却是从未想过这位太孙大人竟然是真的亲自上过战场。
嬴佑见到杨喜惊讶的眼神微微一笑,脸上随即露出一抹缅怀之色,嘴里呢喃着,是在对杨喜说,也是在对自己说,“我在上郡所在的地方,是一座名叫老字营的营寨,那里的人都是秦军的精锐...”
“起初我这个新兵蛋子是没有资格留在那里的,但我却还是留下了,当时老字营里有一位老百将,他对我说,只要我这个从咸阳城里来的金贵蛋子能砍下个匈奴的脑袋,他就要我这个兵。”
“后来我就去了,也把匈奴人的脑袋给带回来了,于是我就顺理成章的成了老字营里的一名普通士卒,再然后我们一起跟匈奴人作战,最后一场作战的时候,我们整座老字营负责吸引匈奴的主力...”
“满打满算也才不到一万人的老字营秦军,屁股后面撵着十几万匈奴人,我们就这么在河南地那片地方跟他们打了很多天,直到冰消雪融,秦军的大部队到来,然后才一口气吃下了匈奴人的所有主力。”
嬴佑如此说着,忽然面带苦笑,自嘲说道:“至于代价嘛,付出的也只有不到一万名老字营秦军的性命,一万老字营,活着下来的人只有不到八百,还能留在秦军中效力的,就只剩下三百了。”
“但我们却换了十几万匈奴人的主力骑兵彻底泯灭,匈奴人的大单于头曼,在我们秦军之中都管他叫头曼老狗,这条老狗的脑袋,是我亲手砍下来的,算是很值当的买卖了,只不过对于我来说,对于我们这些老字营的秦军来说...”
“不太值当。”
话音落下,嬴佑垂下了头,神色有些落寞,杨喜见状刚想开口说些什么,可这个少年却是很快就整理好了自己的情绪,朝着杨喜笑道:“因为他们都是我的弟兄,他们的命在我眼中金贵的很,少一个都是亏了...”
“同匈奴人作战,还能说成是为国捐躯,死得其所,可若是真要有一天我秦国的军队要把手中的秦剑对准秦国的百姓,那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。”
“但没办法,眼下的局势如此,就算改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改得出来的,所以这是免不了的事情。”
杨喜在一旁听着嬴佑的话,惊讶之余又有些疑惑,他不明白嬴佑为什么要同自己说这些,自己只是一个县城的小吏,而嬴佑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秦太孙,两人的身份天差地别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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